警方執(zhí)法記錄儀顯示,肇事車頂著警車前行,直到冒煙趴窩。
警方:兩周內(nèi)全省查處4000余起酒駕,親友應盡到勸告義務
撞完豪車撞警車醉司機就是“任性”
記者高鴻鵬文白周峰攝影核心提示|上周五深夜,在鄭州街頭,一醉酒司機上演了先撞保時捷“卡宴”、再撞護欄、又兩次撞擊攔截警車的“醉”后瘋狂。不過,民警僅用時3分鐘就將肇事車逼停。昨日上午10時,鄭州交巡警一大隊召開新聞通氣會,通過肇事車輛的行車記錄儀和警方的執(zhí)法記錄儀還原了事故全過程。目前肇事司機栗某因醉酒駕駛、肇事逃逸,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拘。
事故回放 2月6日
(據(jù)行車記錄儀、執(zhí)法記錄儀)
追尾卡宴
農(nóng)業(yè)路與天明路交叉口,一輛嶄新未掛牌的白色保時捷卡宴越野車正在路口等待指示燈左轉(zhuǎn)放行,一輛現(xiàn)代越野車從后方駛來,未見剎車,直接撞在卡宴后輪左側位置?ㄑ畿嚿舷聛砣信,敲打肇事車車窗讓司機下車。司機并未下車,反而加速駛離,車后傳來一聲女子尖叫。
撞毀護欄
肇事車撞飛路上數(shù)十孔不銹鋼護欄,隨后因被一段撞飛的護欄卡住底盤,停在機動車道上動彈不得。隨后一輛出租車停在肇事車前,車上下來兩名男子,拿起手機拍照,肇事車司機未下車。
晚11時53分,向后倒車,再左打方向,逆行向前快速駛離。
第一次撞警車
一輛夜巡警車與肇事車相對而過,肇事車加速向前行駛,過農(nóng)業(yè)路與豐樂路交叉口后轉(zhuǎn)向北半幅BRT車道向西行駛。
晚11時56分,夜巡警車從左側BRT車道追上肇事車,民警示意其靠邊,無果。追捕警車追上后,肇事車撞擊警車后進入農(nóng)業(yè)路沙口路下穿隧道右側輔道內(nèi),警車繼續(xù)從主道前行,過農(nóng)業(yè)路沙口路涵洞后,掉頭逆行進入輔道,11時57分40秒,民警面對面將肇事車逼停。
第二次撞警車
據(jù)警方執(zhí)法記錄儀顯示,肇事車被逼停后,民警試圖拉開車門,但肇事司機栗某繼續(xù)踩油門拖著民警向前行駛,連同前方阻擋的警車也被撞上并被向后推行20多米。肇事車飛速轉(zhuǎn)動的車輪與地面摩擦發(fā)出刺耳的聲音,冒起陣陣白煙,隨后車頭翹起,停滯不動。
隨后,兩名卡宴車主的同伴也趕到現(xiàn)場,兩人壓制不住內(nèi)心的憤怒,將肇事車窗砸碎后,揪住栗某揍了幾下,民警立即上前制止,并將栗某控制。
案件細節(jié)
肇事司機半路上把代駕轟走
昨日上午,記者在鄭州交巡警一大隊見到了卡宴車主的朋友張先生,在這起事故中,他右腿膝蓋因被肇事車拖行留下了一大塊擦傷。
“(肇事車)把我跟駕車的朋友拖了10多米遠,那位女同伴至今還在躺在醫(yī)院。”張先生說,“我們透過車窗聞到非常強烈的酒味,他肯定是喝酒了。”
據(jù)交巡警一大隊民警孟繁勇介紹,栗某酒后還找了代駕。據(jù)行車記錄儀顯示,肇事車先由代駕司機駕駛,從農(nóng)業(yè)路與眾意路交叉口出發(fā),沿農(nóng)業(yè)路、中州大道,上黃河路立交橋,后又走緯五路、緯二路、政一街上紫荊山立交橋,進入人民路丹尼斯附近后,將女同伴送回家。隨后,代駕司機載著栗某經(jīng)人民路、二七廣場、京廣快速路、東風路,行駛至豐慶路向北約400米的位置。“代駕司機將栗某送到豐慶路附近后,反復詢問他在哪住,并堅持要把他安全送到家、車停到車位上才放心。但栗某一直不清醒,付過代駕費用后將代駕司機趕下車。”
肇事司機體內(nèi)酒精含量達到醉駕標準3倍
上午11時45分,記者來到鄭州交巡警五大隊事故中隊,警方出示的鑒定書顯示,栗某體內(nèi)的酒精含量為233.14毫克/100毫升,涉嫌醉駕(大于80毫克/100毫升)。
記者查閱警方訊問筆錄,栗某交代稱,他今年39歲,駐馬店上蔡縣杜鎮(zhèn)人,2003年來到鄭州,有近5年的駕齡,肇事的現(xiàn)代越野車是他的。栗某說,當晚11時左右,他和同伴在酒店吃飯,其間喝了一二兩白酒,吃完飯后找了代駕司機把王某送回家,之后的事全都記不起來了。
然而,記者在行車記錄儀的視頻上看,栗某曾和女同伴有過一段對話,女同伴稱,當晚他們共8個人,喝了4瓶,肇事司機和另外4人都沒少喝。而肇事司機也稱,自己真是喝多了。
前晚7時40分,栗某因醉酒駕駛、肇事逃逸,涉嫌危險駕駛罪,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兩周內(nèi)全省查處261起醉駕相關數(shù)據(jù)
據(jù)統(tǒng)計,今年1月19日至25日,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組織的嚴查酒后駕駛“集中整治月”的第一個行動周內(nèi),全省共查處酒后駕駛2275起,其中飲酒駕駛2159起,醉酒駕駛116起。1月26日至2月1日,共查處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2373起,其中飲酒駕駛2122起,醉酒駕駛145起。
鄭州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,醉駕入刑后,極大多數(shù)駕駛員都非常謹慎,但仍有一些駕駛員存在僥幸。特別是元旦節(jié)過后,酒后駕駛行為較以往又有上升反彈的趨勢。
“隨著春節(jié)臨近,走親訪友、人情往來增多是酒駕上升的主要原因。”鄭州交警部門表示,“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”是一條鐵律,親友間相互有責任和義務勸告并強行制止酒后開車行為,以免造成悲劇、慘劇。
相關法規(guī)醉駕,8種情形可重罰
《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》:
1.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,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;
2.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;3.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;4.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;
5.有嚴重超員、超載或者超速駕駛,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,使用偽造或者變造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;
6.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,或者拒絕、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;
7.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;8.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。
鄭州交巡警支隊相關負責人:對于這些情形的醉駕者,按照法律規(guī)定,將采取數(shù)罪并罰的方式量刑。
(編輯:馬麗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