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運期間,各種詐騙類案件多發(fā)。太原鐵路警方近日向社會公布旅途十大易發(fā)詐騙陷阱,提醒旅客高度重視,避免上當受騙。
接站詐騙。犯罪分子通過偷聽受害人透露的聯系接站信息后,假冒親戚朋友或者客戶接站,趁機以各種理由獲取錢財。
招工詐騙。犯罪分子通過發(fā)布虛假招工信息,誘騙務工者前來應聘,以交納報名費、培訓費、體檢費、通話費等一系列名目詐騙應聘者財物。
手機詐騙。犯罪分子將真的手機展示給受害人看,并以低價出售。受害人付款后,犯罪分子又以取手機中的電話卡為由,將展示過的真手機更換成手機模型,立即逃離現場。
丟物詐騙。犯罪分子有意將行李、包裹放在空曠部位,被企圖占便宜的旅客撿到后,又以包內重要物品丟失為由詐騙旅客錢財。
“載客黃牛”詐騙。接拉客人員與長途旅客事先談好價錢,在收取錢財后,用面包車拉至高速路口或者大巴集散地,讓其耐心等待長途汽車,然后借故離開。
短信詐騙。犯罪分子利用短信發(fā)射器隨機向旅客發(fā)送中獎、兌換話費和積分的信息,并向指定號碼發(fā)送驗證碼,進而詐騙錢財。
電話詐騙。犯罪分子騙取旅客手機后,向其家屬打電話,以手機主人出意外事故,需向指定“某某醫(yī)院”賬號匯款搶救為名實施詐騙。
愛心詐騙。犯罪分子手持愛心宣傳單,要求旅客向愛心基金捐款,實則占為己有。
救急詐騙。犯罪分子多為攜帶兒童的婦女,持有外省身份證,以買回家車票錢不夠為由騙取少量現金。
(編輯:馬麗麗)